末代港督彭定康喺1996年10月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嘅時候,曾列出衡量香港「一國兩制」係咪成功貫徹嘅16項準則,當中包括:
- 香港公務員隊伍同主要官員,市民有冇信任度?
- 港府能唔能夠獨立咁制定財政預算?
- 金管局係咪可以唔受干預地管理外匯基金?
- 香港喺國際經濟組織入面,能唔能夠真正自主?
- 立法會係咪可以獨立運作,唔洗受到北京嘅干預?
- 法院係咪可以喺唔受干預嘅情況下運作?
- 廉政公署係咪可以打擊涉及大陸利益嘅貪污案件?
- 執法方面可唔可以維持而家嘅國際聯絡網?
- 入境事務處可唔可以實施獨立過境管制?
- 新聞自由可唔可以繼續?可以唔受約束咁報導大陸消息,甚至啲會引起北京強烈反應嘅消息?
- 集會自由會唔會受到限制?
- 駐港外國記者同傳媒可唔可以繼續自由採訪?
- 以和平方式發表政治意見會唔會遭到迫害?
- 香港可唔可以喺公平、公開嘅選舉中選出立法會議員?
- 民主派人士會唔會被排除喺立法會之外?
- 行政長官能唔能夠真正行使自主權?
呢16項準則,去到2019年開始被唔少港人翻出比對現實進行討論[5][6]。